1200萬以下債務 法院幫你喬

 / 台北市

  很多人欠了銀行錢卻還不出來。為了解決這項問題,立院初審通過消費者債清條例,也引進所謂的阿B條款,就算還不出錢,私下生活也會受限制,不能奢華過生活,要儉樸、不浪費,而且期間不能出國、離開住居地。現在只要等立法院三讀通過,公佈之後就能立即施行。

  卡債族引領期盼的債務清理條例,今天終於在立法院初審通過,無擔保債務總額在一千兩百萬以下,五年內沒有從事營業的上班族,或計程車等小規模營業活動者,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依照自己的償債能力,提出最多六年的償債計畫。

  期間如果有房貸,還可以只繳利息、延後償還本金,如果真的沒有工作能力,債務還可以一筆勾消。

  債清條例也引進所謂的阿B條款,不管是更生或清算,生活條件都會受限制,必須儉樸、不浪費,而且清算期間,債務人還不能離開住居地、必須限制出境。

  今天也有許多卡債族,到立法院關切審理進度。等了一年多,針對消費金融設計的債務清理條例終於有了眉目,一旦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公佈之後就可以立即施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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