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通過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將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汽車免徵牌照稅期限再延長三年,至2018年1月5日為止。
免徵電動車使用照稅優惠首度實施始於2012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5日截止。財政部調查指出,過去3年申請免稅的電動車由319輛成長到574輛,減稅金額從約200萬元倍增至近400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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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通過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將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汽車免徵牌照稅期限再延長三年,至2018年1月5日為止。
免徵電動車使用照稅優惠首度實施始於2012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5日截止。財政部調查指出,過去3年申請免稅的電動車由319輛成長到574輛,減稅金額從約200萬元倍增至近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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