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在判決書中指出,發起農民請願的雲林農權會會長林國華,是520事件的共同首謀。公然聚眾,對於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施強暴脅迫,又因為是累犯,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褫奪公權三年。
在520事件中,擔任副總領隊的蕭裕珍,曾因強暴脅迫執行公務中的公務員,情節重大,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褫奪公權三年;邱鴻泳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褫奪公權兩年;被指為載運石頭北上的大卡車司機邱煌生,則因為是公然聚眾,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下手實施強暴,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另外溫界興等49人另處有期徒刑一年;高有仁、黃進富等因為是累犯,各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而李慈悲等21人因情節較輕,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到六個月不等,並可易科罰金;林安全等12人因為罪證不足被判無罪。
在全部91名被告當中,唯一被以違反集會法起訴的李江海,則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可易科罰金。
今天的宣判,下午三點,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七法庭進行。由於本案備受各界重視,在兩點半鐘左右,旁聽的民眾及記者就已經有兩百多人,將法庭擠得水洩不通;而院方也出動了將近兩百人的法警在各出口待命警戒,不過今天的宣判除了有少數被告及家屬短暫的吵鬧之外,並未引起太大的衝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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