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萬 羅益民 報導 / 台北市
執政黨召開的三中全會,是這個星期以來大家最關心、矚目的話題,本單元針對三中全會的意義,和它所呈現出來的問題,做深入的報導,在這次執政黨的重要會議中,無論是贊成委任直選,或者贊成公民直選,都自稱擁有民意,那麼民意究竟是什麼呢?民意是不是必然跟人民的利益相符?
眾所矚目的中國國民黨第十三屆三中全會,經過兩天的激烈討論,終於在前天正式落幕了,這項肩負黨內修憲意見整合的歷史性會議,由於與會代表對於未來總統選舉方式,究竟應該採取公民直選,或是委任直選,始終意見紛歧,僵持不下,為了避免動用表決,影響黨內的團結,在黨內高層人士的多方奔走協調之後,終於在最後關頭,達成協議,由林洋港宣讀一份,146位中央委員共同連署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要點」修正案,提議暫時擱置總統選舉方式,不作決議。這項形同實質表決的動議,立刻獲得全體與會代表的鼓掌支持。
而在總統選舉方式爭議未決的情況下,這項權宜的決定,或許正是黨內菁英一個冷靜思考的契機。這次會議不但延長會期,晚上又加開會議,讓與會人員充分討論、暢所欲言,具體展現了執政黨追求民主、尊重民意的誠意和決心,但是,與會的朱堅章教授認為,執政黨的修憲方案,由委任直選,突然改為公民直選,大過草率。
不過,執政黨中央委員會祕書長宋楚瑜表示,黨中央過去並沒有對總統選舉問題,做成任何決議。不管執政黨中央,當初是否已經對總統選舉方式作成決議,三中全會經過一番激辯,對於總統選舉方式,還是難以達成共識,可見,現階段從事憲政改革,還有許多艱鉅複雜的癥結,必須克服。
執政黨通過的修憲方案,決議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選民選舉,選舉方式應該依照民意趨向,審慎研定,三中全會期間,與會代表壁壘分明,發言盈庭,卻又言必稱民意,到底真正的民意在那裡?民意會不會今是而昨非?民意究竟等不等於民利呢?
總統選舉藉由「依民意趨向審慎研定」的彈性定位,暫時化解了各執己見的黨內爭議,為未來重新整合黨意,預留了轉圜的空間,但是沒有一個協議,在簽字以後,就可以自動實現,而模糊的決議,又更容易引起爭議,因此,攸關國家體制和政治發展的修憲方針,尤其應該謹慎具體,周密規劃。
執政黨三中全會通過的修憲決議案,是以五權憲法、國家統一,以及修憲而不制憲為基本立場,在這個原則之下,除了總統選舉方式尚未決定案之外,規定總統、副總統任期改為四年,另外國民大會每年得定期集會,聽取總統的國情報告,同時基於改善監委選風著眼,將監察院改為準司法機關,監委由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同意任命。國大代表跟立法委員的任期,則一律從三屆起,改為四年,國民大會增加了司法、考試、監察三院的人事同意權。這一套修憲方案,是不是符合民意,體現具體的國情呢?
憲政體制,關係國家的生存與發展,所以憲法的修訂,自應格外地慎重,但是,我們也不希望修憲過程當中,動輒擱置議案,國大修憲會議即將召開,但願所有代表都能夠秉持無私無我,和平共濟的精神,為國家建立一套可長可久的憲政方針。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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