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幼琴 張政捷 報導 / 台北市
國民黨中常會上午審議輔導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其中第四條增列反黑條款引起中常委的熱烈討論。經過修正文字後,通過的條文為:對於申請提名登記黨員之不良素行資料,犯罪紀錄或觸犯檢肅流氓條例,及防治組織犯罪相關法律之罪者,應洽請有關單位提供具體犯罪事實,列為不予提名的參考依據。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施台生在中常會中也提出建議,希望對於曾受感訓,但是悛悔有據的人,給予自新的機會,而李主席也對這個建議有所回應。
另外,上午通過的選舉提名辦法,也規定提名人選可經協調產生,但是必須以民意調查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以避免地方派系的介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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