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吳淼火是在今(民國87)年2月以探親的名義回台,而他的家人事先曾經透過台北高檢署向海總軍法處查詢,確定吳淼火不再遭盜通緝,並且有公文為憑,但沒想到人一入境就被警方盯上,逮捕後又被送到左營的海軍看守所。
吳淼火在大陸上的妻子下午也透過電話關心先生的安危,她說吳淼火只是一個工人,這次回來純粹是思鄉心切,絕不是如外傳所謂負有特殊的任務。
盡管吳淼火的父親表示,當初他的兒子是被迫前往大陸,但國防部長蔣仲苓下午否認了這項說法,蔣部長強調吳淼火是以中尉軍官的身分,從外島烏坵駕軍用快艇投共,叛逃的事證相當明確。
至於吳淼火已經具有中共國籍的問題,蔣部長並沒有表示意見,只說軍法官一定會依法判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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