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芳涉嫌為羅福助賄選遭起訴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選舉結束了,但是賄選偵查行動依然緊鑼密鼓的進行。台北縣議員李國芳等四人,就因為涉嫌為立委候選人羅福助賄選,上午經基隆地檢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分別求刑十個月及六個月。

基隆地檢署是根據十二月二號,在縣議員李國芳家中查獲到的一百九十萬元賄款,以及立委候選人羅福助的宣傳旗幟、名冊及文宣品;接著檢察官又查出淡水代表會主席蔡錦賢、村長賴成男、許振煌等人,分別擔任羅福助後援會負責人,預備以賄選買票的方式,左右選舉結果,檢察官偵查終結後將四人提起公訴。

  檢察官將李國芳、蔡錦賢具體求刑十個月,褫奪公權兩年;賴成男、許振煌有期徒刑六個月,褫奪公權一年,並沒收查獲到的賄款。至於本案所涉及的立委為候選人部份,地檢署將繼續偵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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