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為查賄 24HR待警分局

楊舜欽 翁乾晃  / 新北市

  為了查緝賄選,法務部大動作要求檢察官必須訪查轄內村里長,看看是不是有賄選的情況,而除了要走出辦公室,檢察官從後天開始二十四小時進駐各分局,藉此掌握第一手賄選情資,這對平時工作就相當繁重的檢察官來說,查賄無疑是對他們的一大負擔。

  距離立委選舉日期越來越近,檢察官再也不能坐在辦公室裏頭判斷賄選情資,最高檢下令要求所有檢察官暫別冷氣房,實際深入基層,第一步先訪查村里長,除了宣導反賄選,實際上警告的意味也相當濃厚。

  村里長長久以來經常扮演樁腳,和賄選往往脫離不了關係,檢察官直接找上里長,真的讓里長伯嚇到了,因為只要有發生賄選情況,里長絕對是約談的第一對象。

  檢察官除了要走出辦公室,接下來更有家歸不得,從十二月開始,二十四小時進駐警局,掌握第一手情資,查賄大動作,成果還不知道,但是勤務繁重的檢察官肯定是累翻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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