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委員任命權修正 立委有異見

 / 台北市

昨天行政院院會,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的修正草案,其中,將NCC委員由原本的【政黨比例代表制】,改變成由行政院長提名、總統任命即可,不必再經過立法院同意。對此,今天有部分立委,就說為了箝制言論自由,才會把黑手伸進NCC。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委員產生方式又起爭議,行政院十八號決定要拿回提名權,由行政院長提名總統任命即可,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同意,也不再依政黨比例產生,對此未來將負責審查教育委員會召委相當不以為然。親民黨批評,政府就是為了要控制媒體,才會又把黑手伸進獨立機關。不過因為先前大法官已經表示,依政黨比例產生的NCC委員,這種方式是違憲的,因此包括部分國民黨跟民進黨委員,也不約而同提出解決方案。

王拓表示,為了落實行政立法分立原則,行政院應該要負起更多的責任,有義務提出適任的NCC委員名單,但為了要避免行政部門權力一把抓的弊病,立法院就必須要擁有相當程度的同意權,只有透過行政院提名,立法院同意的制衡機制,才可以讓未來的NCC,不但能維持獨立性,也能真正的有效運作。(記者陳信聰、莊志成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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