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4 12:00

投票倒數! 帶通知單.印章.身分證

連珮貝 盧松佑 報導  / 台北市

  再次提醒您,千萬不能撕毀選票,還有要記得攜帶是投票通知單、身分證和印章一定要帶,但記得手機、攝影機,千萬不能帶進投票所,否則會被判刑或處罰金。想要安心投票,投票通知單、印章、身分證,這三樣東西都要帶在身上,而且這次投票一次選三樣。總統票、立委票和政黨票,不過千萬別用您的印章蓋選票。

  還有進投票所,手機、相機,有攝錄影功能的機器都不能帶。否則將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三萬元罰金,除了隨身物品,您的穿著也要注意,像這樣穿著候選人的競選背心、頭巾,通通不可以。

  還有像大明星林青霞,蓋了張吹吹選票,有亮票嫌疑,就算比的是勝利手勢,但在投票所還是很敏感,容易讓人聯想到你投了幾號。提醒您這些行為通通不要做,否則可能會被開罰50到500萬元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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