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法首例! 李朝卿涉貪遭停職

邱薇而 梁忠豪 台北報導  / 台北市

  南投縣長李朝卿申請復職案大逆轉。內政部長李鴻源昨晚宣布,因情節重大「依法繼續停職」。也將依公務員懲戒法主動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調查,而這也是涉案民選首長被依公懲法停職的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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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投縣長李朝卿 原本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是復職有望的,但沒想到 反彈聲浪過大,內政部長李鴻源 1號晚間緊急宣布,依《公務員懲戒法》 要李朝卿繼續停職。

內政部長李鴻源李鴻源:

  「李縣長因貪污案件,業經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公訴,以情節重大繼續予以停職。」

  上午立法院院會,行政院長江宜樺被詢時表示,只要有是法律依據的作法都支持。

行政院長 江宜樺:

  「包括涉案情節的輕重,以及民眾對於涉案的縣長回到縣府工作之後,是否會對於目前所從事的公務,產生不利的影響;(將)復職的申請予以駁回。」

  聽到這個消息李朝卿心情相當沉重,上午女兒從官邸出來買早餐,面對記者提問則是一路用手遮著臉,一個字都不願意多說。

Ns記者詢問:

  「(聽到)不能復職的消息,他反應怎麼樣?」

  「可以跟我們講一下嗎?」

李朝卿女兒:

  

  「謝謝!」

  綠營立委則表示李朝卿停職會大轉彎,是因為馬政府貪污案頻傳,不得不趕緊做出止血的政治操作。」

立委陳亭妃:

  「如果今天不是賴素如的案子,馬英九不會這麼重視李朝卿的一個狀況,也不會讓他繼續停職。」

  馬政府緊急設下停損點,也讓李朝卿貪污案成了民選首長被依公懲法停職的首例。

記者 邱薇而 梁忠豪 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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