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在勞動節前夕,初審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每週工時縮減為40小時(可週休二日),自明年1月1日施行,雇主不得因此減少工資,出勤紀錄要保存5年,且勞工為照顧家庭,可在1小時範圍內彈性上下班。修正草案仍待立法院二、三讀。
由於行政院上週才通過勞基法相關修法草案,最快明天會在立法院院會中付委,衛環委員會卻排定,搶先在昨天(4.30)續審立委版的縮短工時修法草案,民進黨要求先完成初審,多數國民黨立委主張先等政院版併案再審,立委賴振昌也聲明台聯立場支持先審,朝野立委一度爆發口角。民進黨召集委員趙天麟等人認為,朝野都一致支持縮短工時為單週40小時,而且能在勞動節前夕,也算是送給全國勞工一份大禮。國民黨委員王育敏等人認為,政院版中還有配套條款,可以周全保障勞工補休等權利,不如再等一下,在勞動節當天付委也不錯。
江惠貞建議折衷,可先逐條審查後,抽出政院版條文逕付二讀或朝野協商。林淑芬反諷說,縮短工時國民黨同意,民進黨排了議程,台聯也不反對,說得白一點,「有稻大家割」,程序不是問題,審查也不是問題,委員會只是過水一下,就把門打開,讓勞工高興一下。最後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勞基法第30條工時相關條文修正草案,除了每週工時40小時,另要求勞工出勤記錄應逐日記載至「分鐘」,且勞工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此外,雇主可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不變更每天正常工時下,允許勞工在1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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