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避免不適任法官、檢察官以離退手段規避責任,銓敘部日前完成針對法官、檢察官擇優、退場機制等相關研究報告,建議應增列剝奪或減少退休金,做為懲戒處分,以確保審判的公平、公正。
銓敘部日前提出「法官法施行後司法人員人事法制與實務運作之研究」報告,就法官、檢察官的遷調改任、停止職務、職務評定等研討分析,確保擇優及發揮退場機制(汰劣)功能。銓敘部指出,蔡總統十月將召開司法會議,為解決目前人民對司法產生的不信賴感,期使司法審判不悖離社會正義和人民情感,故必須檢討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確保審判的公平、公正。
銓敘部對於現行法官法所定的5款懲戒種類,認為過於兩極化,建議適度增加懲戒處分種類,增列剝奪、或減少退休金,做為退休或離職法官、檢察官懲戒種類,避免其藉由離退手段規避懲戒責任。擇優部分,是除了因請事假、病假或延長病假,累積達6個月以上外,建議宜保留以考績、或職務評定,做為遷調改任的資格條件,提升擇優遴選的公平性。這份研究報告,銓敘部將函請司法院、法務部,做為日後修正相關法規的參考,以呼應政府司法改革決心。(翻攝google maps)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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