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2 10:29

世新大學簽「一中承諾書」 教長:違法.不具效力

世新大學簽「一中承諾書」 教長:違法.不具效力 | 華視新聞

李羽蝶 報導  / 台北市

世新大學傳出為了招收大陸交換學生,簽署「一中承諾書」。對此,今(2日)教育部長潘文忠到立法院進行備詢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世新大學並未向教育部報核,這也違反兩岸人民相關條例第33-3條規定,教育部將深入了解並咎責。

潘文忠指出,教育部鼓勵我國學校與大陸學校交流及兩方青年之間的互相交流,但必須是遵守法令規定,且基於平等互惠的原則。「以目前初步看來,學校對於這些內容,事實上也違反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樣的規範,另外也限縮講學的範圍和學術的自由,這樣是非常不適當,教育部會深入了解簽署的過程,後續也會依照相關規範來做進一步的咎責」。(立法院質詢畫面)

【世新大學聲明:】

本校終身教育學院陸生服務中心為體現兩岸學術交流之善意與效率,兼為維護兩岸高教交流合作管道之暢通,而提供部分大陸姊妹校申辦赴台手續所需之「研修承諾書」,說明課程內容不涉及兩岸政治敏感問題,此乃對陸生選擇學習專業及內容之尊重,他們畢竟不是來學兩岸政治關係或來參加政治性活動的;何況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兩岸高教的結盟或合作範圍也不得涉有政治性內容。因此,本校終身教育學院的作法完全符合交流目的與教學倫理之要求。

前述「研修承諾書」乃陸生服務中心為使大陸師生研修申請順暢,依據單一、個別申請人之需求而提供,其非主動提供,其發給對象為個人,承諾書之兩造並非學校與學校。本校與大陸各校之學術交流協議均按規定於事前報請教育部核定,終身教育學院是依據協議內容執行陸生來校短期進修業務,系爭承諾書只是個案學習內容之說明,並非各別之締結聯盟或合作行為之約定。因此,本校並無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三所稱「迴避申報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合作行為」之情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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