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北市一名男子為了躲避警察酒駕攔檢勤務,竟然將車違停在路邊,把車門鎖上在車內裝睡,對於警方的警告完全不予回應,最後被開了9萬元拒測罰單,男子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法官判決免繳,原因是法官認為「未提出任何證據,以證明被男子有何異常舉動」,且「警方不能主觀臆測任何不服膺警察威權的國民,均屬可疑酒駕之人」。
這起新聞事件一出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交通部也罕見發聲明表示:「對於民眾遇員警攔查酒駕勤務,卻以臨時停車且鎖車內拒絕酒測,法官竟判決9萬罰鍰免罰一案,交通部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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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發出聲明呼籲社會大眾「支持修法嚴懲酒駕者」,交通部說,為持續支持交通員警強力執法取締酒後駕車,參考國外案例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此次修法重點包括「提高最低罰鍰額度」,及「酒駕違規累犯」、「拒絕酒測者除提高罰款額度外,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立刻沒入車輛、吊銷駕照」,另同時新增「處罰同車乘客」(將至少可罰6千元)及「酒駕者限駕特殊車牌車輛」,目前這個條文內容已送交立法院審查,希望能有效遏止規避拒絕酒測投機行為。
關於提高「提高最低罰鍰額度」,交通部表示,最低擬從1.5萬元提高到3萬元,最高罰款擬從9萬元提高到18萬元,皆將增加1倍;酒駕違規累犯,5年內酒駕逾2次,第2次將罰9萬,第3次後則每次都多加9萬元,「加罰將無上限」;拒絕酒測者除提高罰款額度,從9萬提高到18萬元外,5年內拒絕酒測累犯,每次將加罰18萬元且「加罰也無上限」。
交通部認為:「對於『拒絕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的人,除了應課罰鍰9萬元外,並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該駕駛執照,處罰遠較酒測超標者更為嚴厲,目的在於預防可能的酒駕者危害他人,若駕駛人拒絕酒測反而獲得寬典,無異鼓勵駕駛人的投機行為。」
交通部舉國外為例:「日本與韓國均已對同車乘客採連坐法;美國華盛頓州將酒駕視為「犯罪行為」,撞人致死可判一級謀殺罪,各國對酒駕採加重處罰與嚴格執法而產生了防制效果,反觀國內最近幾次的法院判決,法官在判決上的寬鬆,已深深打擊員警士氣與政府作為。」因此交通部呼籲,民眾應對於酒駕零容忍,期盼社會繼續支持加重處罰酒駕的相關修法。(資料照片、交通部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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