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0 15:54

加班強迫換補休? 林美珠:資方不得提出該要求

加班強迫換補休? 林美珠:資方不得提出該要求 | 華視新聞

黃韵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昨天(9日)下午3點展開審議勞基法修正草案,經18小時不斷電表決,在今早上8點43分三讀通過,勞動部表示將在3月1日上路施行,沒有空窗期。對此行政院強調,勞基法修正草案以「四不變」維持勞工權益;並以「四彈性」賦予企業經營和勞工工作安排的彈性。

對此,勞動部召開記者會說明,林美珠部長表示,在草案3讀通過後,將在3月1日開始正式實行,呼籲民眾法律沒有空窗期,堅持4不變、4彈性,不容許資方違法,在4個彈性方面,一定要照法定程序施行。

為了保障勞工權益,未來將採取配套、把關措施,勞動部表示,不論是輪班間隔有條件調降為八小時、鬆榜七休一等規定,僅針對4種「特殊例外勞工」,分別是時間、地點、性質、狀況特殊,經勞資雙方達成協議,再由政府把關後,才可以實行,資方不可強迫勞工。

另外,民眾關心的加班費換補休規定,林美珠強調一定要由勞工提出,而資方不可提出這樣的要求,經雙方同意,才可更換補休,加班補休的部分,也一定要在年度內結清,不然仍要照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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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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