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1 09:23

軍人年改三讀通過! 最快7月1日上路

軍人年改三讀通過! 最快7月1日上路 | 華視新聞
翻攝自維基百科

張心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臨時會昨(20)日挑燈夜戰,在晚間11點半通過攸關軍人年改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力拼7月1日與公教年金一併上路。

據了解,行政院內部估算仍可7月1日上路,不過,國防部則持不同意見,認為年改新制恐來不及準時上路。

立法院臨時會在本周二先完成部分無爭議條文的二讀程序後,院會經數十小時的馬拉松式逐條發言,國民黨團在發言完最後一條後即退席抗議,全案以55票數、0人反對,表決通過軍改法案三讀。

三讀條文明定,軍人年金最低保障金額(俗稱樓地板)為少尉一級本俸加專業加給,不得低於38,990元,服役滿20年的退休俸起支俸率為55%、年增率2%,所得替代率上限,軍官上限為90%,士官則為95%。

備受矚目的18%優存退場機制,若退役軍人的原月退所得高於新制月退休俸,差額將分10年平均調降,本金於第11年歸還。領一次退者,新制施行時降至12%,每2年調降2%,直至第7年調降為6%。

18%優惠存款部分,比照公教年改訂出月退者10年分階段逐步退場機制,優存本金於新制施行後第11年退還,領一次退休金者,新制施行後先降至12%,再逐年調降第7年為6%。而法定提撥率也將由現行12%逐年調高至18%。

在朝野協商中爭議不小的離婚配偶年金請求權及遺屬年金,比照公教年改規定,軍士官的離婚配偶婚姻關係存續滿2年,可請求分配該軍士官半數退伍金或退休俸,但軍改新制實施前已離婚者,不適用本規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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