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內政部今(6)日在部務會報中通過「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修正草案,放寬了役男申請提前退役的條件。內政部提醒役男仔細查閱相關條件,盡速向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
內政部今日的會報中通過「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放寬替代役役男申請提前退役的資格條件,讓擔負家庭主要生計的役男,不會因為入營服役,讓家庭陷入無人照顧之困境。
內政部表示,以往役男父母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死亡或成一等殘,有撫卹事實,役男如有其他兄弟,就無法申請提前退役,這次修法之後,放寬條件,無論役男是否有其他兄弟姊妹,均可申請提前退役。
內政部也指出,考量役男家庭如屬經濟弱勢,可依辦法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以役男家庭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提前退役,因此刪除原本第2條第1項第1款的弱勢家庭規定,讓條件更少,簡化申請作業。
另外,這次修法也增修第2條第1項第4款的但書,明定如果役男的兄弟姊妹年滿18歲以上,被核列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因為兄弟姊妹已有自我照顧及工作能力,故予以排除適用申請提前退役。
內政部指出,「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將依程序發布施行,也提醒替代役役男如果符合這次修正之條件,可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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