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心 綜合報導 / 屏東縣
屏東縣議會第18屆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3年前議長周典論被控綁樁賄選案,最高法院認定王志豐、潘裕隆、顏金成、潘政治、李冀香、陳昭忠、陳美瓊、歸曉惠等8名國民黨籍議員分別觸犯投票行受賄罪,今(25)日判刑3年2月至4年不等刑期,全案定讞。周典論則因查無證據和相關議員共同綁樁行賄,已獲判無罪確定。
屏東地檢署3年前查出,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當選議員後,為與王志豐搭配參選正副議長,卻起意賄選綁樁,而與潘裕隆、王志豐及友人廖秋東一起,廖負責招待李冀香、顏金成、許天賜、潘政治、歸曉惠、陳昭忠、陳美瓊等議員到台中,吃、住、按摩及置裝等費用,均由廖秋東及友人林柏志或王志豐埋單。
屏東地檢署一、二審認為,查無周典論參與綁樁行賄的跡證,僅認定是屏東縣議員王志豐參與正副議長計畫賄選綁樁,至於潘裕隆、廖秋東等人謀議招待其他議員都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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