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7 13:02

散布假消息罰30萬? 藍委:恐有爭議

尹智剛 李詩健 報導  / 台北市

近年來,假消息鋪天蓋地而來,防不勝防,因此內政部參考行政院對假訊息,故意、虛假、危害等3要素的定義,打算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和災害防救法,散布假消息,最重可處30萬元罰鍰;要是散播災害的不實資訊,導致人員傷亡,最重則可處無期徒刑。但這也引來國民黨立委質疑,要如何認定假消息,恐怕會有爭議。

為民進黨出征高雄市長的陳其邁,參加電視政見會曾被說有戴耳機,近年來假消息層出不窮,政府打算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假消息最重可處30萬元罰鍰,內政部打算增訂社維法第63條之1,處罰意圖影響公共秩序,散播明知為不實消息,使公眾畏懼或恐慌的人,罰責從現行3萬元以下,大幅調高到3萬到30萬元。

災害防救法也要修,通報和散布災害的不實資訊,導致公眾或他人受到損害,可能危害安全甚至導致人員傷亡,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內政部強調,過往法規已經不合時宜,為了符合現實狀況才啟動這回修法,希望把獲取正確訊息的權利,還給民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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