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在今年8月18日至23日在澳洲坎培拉舉行第22屆年會,共有來自亞太地區包括台灣在內的41個司法管轄體會員參加。台灣的第三輪相互評鑑報告在會中經全體會員討論,共10多個會員發言支持,會中並一致通過採認,將台灣評鑑結果列為最佳的「一般追蹤」等級,使台灣從2011年受評的「加強追蹤」提升至最高「一般追蹤」等級,顯示台灣政府及民間各界近年來協力推動洗錢防制的優異成果已經獲得APG的高度肯定。外交部對此結果表示欣慰,並對該組織及其所有會員的支持與肯定,表達誠摯感謝之意。
本屆APG年會,台灣由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外交部、中央銀行、法務部調查局及內政部警政署組成30人代表團參加。會中台灣在11個效能遵循項目中,取得共計7個項目達到實質上相當有效(substantial);在40個法令遵循項目中,達到大致遵循以上者計有36個,其中技術遵循部分有3項於大會中經10多個會員支持,獲同意提升為「大部分遵循(LC)」,整體評等達到最佳的「一般追蹤」(regular follow-up)等級,實屬難得。該評鑑結果依APG法定程序,將於約六週作業時間後正式公告。
依據APG第三輪相互評鑑程序,評鑑結果分成「一般追蹤」、「加強追蹤」、「加速加強追蹤」及「不合作名單」。目前41個司法管轄體會員中,僅香港、澳門、印尼及庫克群島達到與我國相同的「一般追蹤」成績。台灣於1998年加入APG,未來將續秉持專業、務實、有貢獻的原則,積極參與該組織,向國際分享經驗,致力成為國際洗錢防制的重要夥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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