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芷筠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爭議案持續延燒,台大在接獲檢舉後成立學術倫理審定會,經過多日調查,認定林智堅抄襲余正煌論文,而且情節嚴重,核定撤銷林智堅台大國發所碩士學位。
台大教務處同意審議委員會之決議
台大教務處長丁詩同於記者會上表示,教務處同意審定委員會之決議,第一,審定處報告很清楚指出,論文中出現許多嚴重重疊抄襲的內容,尤其,多處論文最重要的部分,例如:摘要、第一章、第三章和第四章,尤其是結論的部分,都有大幅度的抄襲,完全不符合基本的學術倫理之要求。
第二,委員會經過釐清事實,並參酌兩位當事人的書面和現場說明,經過充分的分析與討論,最後議決,余正煌並無抄襲,而是林智堅抄襲余正煌的碩士論文,委員會也認為此情節嚴重,因此建議撤銷林智堅的碩士學位,教務處依照這些結果,同意審定書的報告,且根據台大的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的處理要點第十一點辦理,核定撤銷林生的碩士論文。
審定委員會決議如下:
決議一、審定委員會決議,確定林智堅論文與余正煌論文中存在違反學術倫理之抄襲。
決議二、審定委員會決議,確認林智堅論文抄襲余正煌論文,違反學術倫理且情節重大。
決議三、審定委員會決議,不同意余正煌論文抄襲林智堅論文。
決議四、針對林智堅論文抄襲確定,審定委員會決議,依據國立台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第十一點,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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