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權原 黃品瑄 林志純 報導 / 桃園市
員警說:「黑色對。」在路上仔細巡查,過沒多久,終於找到目標車輛,員警說:「TJ對對對這台。」馬上靠路邊路邊停,掏出槍枝喝令嫌犯乖乖配合,員警說:「下車。」支援警力也趕到場,將黑色轎車團團包圍,會這麼大動作,原來警方在18日晚上7點接到報案,說少年涉及擄人,直到晚上9點半,看到他意外路過派出所門口,員警就將人攔下嚴刑逼供,少年供出一輛車的車牌,當晚又有人報案。
看到這輛車但警方到場,只查到毒品和一名通緝犯,因為沒有相關資料,少年在隔天清晨才被釋放,但少年當天被帶回派出所後,警方還在他手機內發現被害人,遭強拍不雅照片,少年又不肯透露對方身份人在哪裡,警方才會一時情緒失控,桃園分局分局長吳明彥說:「對受害者當事人家長及社會大眾深表歉意。」只是身為執法人員,儘管懷疑案情有疑點,卻沒遵守辦案SOP,還是影響執法形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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