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眾黨團立委指控,台電興達電廠花7億元委外處理廢水,驗收不合格,但台電卻並未解約,還同意降低違約金,對廠商也完全不開罰,對此台電則澄清,排放廢水一切都符合標準,絕對沒有違法排放,對於得標廠商也已經開罰1千多萬,強調民眾黨團的爆料全是烏龍不實的指控。
立委(眾)黃國昌說:「把不應該的水排放到灰塘,到底放出來的廢水量有多少。」立委黃國昌控訴,台電公司位於高雄的興達電廠,涉嫌違法排放廢水,還爆料興達電廠早在2019年,因為水質內「硼」超標遭罰486萬,後來因為標準加嚴,透過限制性招標,委託廠商協助處理廢水,最後花7億元由鴻超公司得標,但從2021年測試開始,屢次出現檢驗排水「量」,都不符合規定,委外檢測還幾度測出硼超標,今年年初還有驗收不合格紀錄。
立委(眾)黃國昌說:「還繼續地讓它(鴻超)撐在那個位置上,明明知道它沒有辦法履行契約上的要求。」民眾黨團質疑,為何鴻超公司,檢驗總是不過關,台電卻還不打算換人,更說台電本來打算終止契約,違約金卻從本來4千多萬,調解為7百多萬元,最後甚至完全沒有罰款,質疑有包庇廠商之嫌。
台電發言人蔡志孟說:「沒有達到合約的標準規範,所以我們已經針對廠商進行罰款1千多萬(元)啦。」駁斥沒有罰款的說法,台電更澄清,廠商排放廢水,是「量」無法達成契約規定,但「質」有符合排放標準,對於排廢水指控也強調,是以廠區既有管線,用海水將煤灰輸送到灰塘,並非廢水排放,強調民眾黨團的爆料,全是烏龍不實的指控。
高雄市環保局副局長高宗永說:「已進廠進行廢水排放許可文件符合度,法令規範查核以及放流水質採樣檢驗,以確保該廠廢水處理設施正常操作。」高雄市環保局也強調,過往興達電廠違反水污法,共有3張罰單被裁處487萬元,倘若之後再查獲,有違反水污法相關規定,都將依法辦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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