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一府三院提釋憲 監院:破壞權力分立

張至人 彭冠霖 報導  / 台北市

繼總統府以及行政院之後,監察院25日也宣布將提出釋憲案以及暫時處分,秘書長李俊俋點名國會職權修法,侵害監察院職權。而「國會職權修法」的法案將在26日正式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將赴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和暫時處分。至於藍白陣營則表示,邀請總統賴清德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說:「我們必須向大法官提出釋憲的申請。」繼總統府以及行政院後,監察院週二舉行記者會,宣告加入釋憲行列,點出立法院新增的調查權,除了調查對象與範圍不清,也侵害到憲法賦予監察院的職權,違反權力分立。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說:「立法院的調查權,跟監察院的調查權,那個界線劃分在哪裡,請問你哪一條有告訴我這件事,那會不會造成行政機關的莫大困擾,會不會造成權限無法劃分。」算上週三要前往司法院憲法法庭遞狀的,民進黨立院黨團,這也將成為開國以來,首次由一府三院,針對同一法案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只不過傳出在野黨打算,在這段法律生效到裁判出爐的「空窗期」,邀請賴清德赴立院國情報告,立委(國)羅智強說:「拿憲法當成遮羞布擋箭牌,更重要的是賴清德你不要忘了,不過半年前你是怎麼說的,你說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是總統的憲法義務。」

立委(民)陳冠廷說:「我還是強調,在釋憲前的任何舉動其實非常不妥。」憲法法庭收到聲請書後,先由三位大法官開小型審查庭,在晉級到憲法法庭,由大法官表決是否受理,後續經過實質審查最後做成裁判,只不過若在憲法法庭判決前,立院決議邀請總統來報告,賴清德怎麼因應專家這樣說。

中央大學法政研究所教授陳英鈐說:「縱使立法院它認為說,賴總統他有義務去,可是賴總統不去,這時候它(立法院)自己也沒辦法執行,也沒辦法判決。」言下之意去不去總統握有主動權,總統府與立院的爭議,最後還是憲法法庭說了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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