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一審2罪共判8年4個月、褫奪公權3年 國民黨:支持上訴

顏寬恒一審2罪共判8年4個月、褫奪公權3年 國民黨:支持上訴 | 華視新聞
圖/資料照

查厚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先前持有的沙鹿豪宅,被台中地檢署認定涉嫌假買賣,被依偽造文書罪、貪污、竊占國有地等3項罪名起訴。今(26)日上午一審判決出爐,顏寬恒涉貪汙遭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竊佔國土無罪,全案可上訴。對此,國民黨稍早回應,支持顏寬恒上訴以捍衛清白。

針對顏寬恒今日一審判決結果,國民黨今日回應,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支持顏寬恒上訴以捍衛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

至於有關黨紀處分的部分,依現行黨紀處分規程第二十條第一項,待本案判決確定的結果再來處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