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大同公司大股東鄭文逸利用中國資金結合炒手鄒興華、林振興等人,炒作大同股價,賺取12.5億元差價,遭重判13年半。
昨(19)日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官,拘提他們,但他們認為拘提程序不合法,向法院聲請提審,最後鄭文逸在庭上稱身體太累,透過律師撤回聲請,決定先入監。上車時,檢方人員提著大包小包,原來是高院,為了防止鄭文逸有逃亡之虞,去年讓他戴上電子腳環監控,如今因為發監執行,將電子腳鐐拆除。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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