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地方法院今(20)日針對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開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及柯前競選辦公室財務長李文宗等4人被提訊。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柯媽何瑞英稍早公開現身,排隊領取旁聽證,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受訪時,強調是北檢第一次將所有的卷證攤在陽光下,讓大家檢視檢察官起訴的品質是如何低落;同時喊話「這麼多朋友齊聚在法院,相信不僅是為柯文哲加油,也為台灣司法加油」。
黃國昌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柯文哲遭北檢濫權起訴後,經過這幾個月的羈押禁見,北檢什麼事情都沒做,今天第一次開庭,意義非常重大,「終於,檢察官所有的卷證,必須攤在陽光下讓大家檢視,而被告與辯護人第一次有機會看到完整卷證,檢視檢察官起訴的品質是如何低落。」
黃國昌解釋,檢方當初在起訴書上,指控柯文哲收受賄賂部分,「用某時地,加以模糊形容,卻沒看到證據清單,可以支持檢方主張的證據,沒想到過了2個多月後,攤開卷宗所有內容,還是看不到任何可以支持柯文哲收賄的證據,不是證據薄弱,而是完全沒有證據」。
黃國昌提到,相同情況也發生在檢察官當初一而再、再而三聲押柯文哲時,檢方當時的理由是,柯文哲要「橘子」趕快跑出國,但卷證完全看不到這件事情的證據。他質疑,檢察官聲請延押柯時,不僅僅是隱匿,甚至是公然說謊,這些違法濫權的偵辦程序,在今天早上,針對沈慶京先生有關於檢察官,透過非法偵訊的方式,要求他一定要咬柯,咬柯就可以交保、咬了就讓你減刑。
黃國昌認為,檢察官違法偵訊的程度,「令人不敢相信」,並提到去年10月11日,連北檢都承認,整個會談時間超過2小時,但真正有錄影、錄音,有筆錄的只有幾分鐘,「請教台北地檢署,你們怎麼學刑事訴訟法?法律說可以先用聊天做名義,過程中威脅利誘,要求被告去咬另一個共同被告嗎?這是哪們子正當法律程序?北檢檢察官為什麼其他案子沒那麼荒腔走板,辦柯文哲時可以離譜到這樣的程度?」
黃國昌指出,去年10月14日那天,檢察官是否有到病房跟沈慶京交談過?檢察官針對14日那天一個字都不敢講,「如果有的話,為何沒有筆錄,明明是偵訊作為,為什麼假視察之名,行逼供之實?」認為當所有事證攤在陽光下,北檢針對柯的起訴,就可以充分印證是毫無基礎的濫訴。
去年8月底、9月初,柯文哲被押至今已超過半年,黃國昌表示,這是柯文哲第一次有機會,看到檢察官所謂的證據清單,第一次有機會在看完卷以後,第一次有機會幫自己辯白、第一次嘴巴沒有被封住,可以陳述意見;上次在北院開延押庭,不要說柯文哲,連柯的辯護人都沒有閱到卷,「都不知道檢察官裡面的卷,到底藏了多少證據?經過這2個多月,攤開來卷證一看,結果發現,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柯案中遮掩、說謊,我相信在接下來的審判程序當中,一定會一個一個被清楚戳破。」
因此,黃國昌相信柯文哲心中很多不吐不快的話,想要告訴法院,想要在公開法庭上,不僅讓旁聽民眾聽到,也想讓全體國人知道;黃國昌坦言,希望今天法官能斟酌,給予柯文哲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為自己如何遭到北檢抹黑來提出控訴。同時,我國制度暫不允許法庭直播,因此希望媒體翔實報導,讓北檢在偵辦柯案中涉及離譜的違法濫權,讓更多民眾知道,「我們大家用公眾的力量監督司法,是因為我們知道,司法最重要的基礎,在於公信力,在於人民願意相信司法是公正的,今天有這麼多朋友齊聚在北院,相信不僅僅是為了柯文哲加油,也為台灣司法加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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