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條例」藍白聯手三讀通過 綠轟恐「條文打架」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日前引發全民眾怒的男童「剴剴」案,民眾對於施虐保母判決過輕相當憤怒,而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藍白的「再修正動議」,對於未滿7歲的幼童,用凌虐的方式,犯下殺人罪的話,將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不過民進黨團認為立法太倉促,恐怕條文又疊床架屋外,在二讀表決時,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按下同意票,被質疑跟黨團立場不一,在事後發出道歉聲明。

立委(民)陳培瑜VS.立委(眾)林國成說:「是誰先到的,我跟你一起衝進來的。」是誰先到的我跟你一起衝進來的,為著先來後到,拿著海報布條,在議場中央舌戰,民眾黨立委林國成氣不過,畢竟前一天就在議場前守夜了,要等著一早進院會遞案,但即便搶占先機...

立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VS.立委(民)沈發惠說:「你手起來,(不要再推了,好不要再推了),你手起來,不要動手動腳。」院會開始前,雙方爆發激烈口角,最終還是協調場地各一半,不過民眾黨團有備而來,提案立法院這個會期要延長到8月31日,憑藉藍白人數優勢表決通過,民進黨則砲轟延會的目的別有用心。

立委(民)吳思瑤說:「掩護國民黨涉案的立委,司法保護傘可以撐好撐滿。」掩護國民黨涉案的立委,司法保護傘可以撐好撐滿,而院會也聚焦「剴剴條款」,兒虐致死案加重刑責,不過在二讀時卻發生插曲,邱議瑩卻誤按了「同意」,在事後火速聲明表示深感抱歉。

根據藍白併案內容,增訂「刑法」第272條之1,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罪者,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另外在傷害罪的部分,針對「第286條」新增包含,對於未滿7歲之人,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民進黨團反對第286條修訂,強調立法院至今已三度修法,虐童刑責本來就加重再加重。

立委(國)吳宗憲說:「上面的圖案就是剴剴的圖像,當嬰兒被施虐者虐待,甚至虐殺的時候,他完全沒有辦法抵抗,他不像成年人,他沒有辦法替自己講話,所以孩子你放心,我們會替你講話。」

立委(民)莊瑞雄說:「你們不能亂修,這個條文要就放在殺人罪章,在刑法第22章裡面,你們偏偏把它放到23章,傷害罪章,不要以為定了一個重刑,7歲以下就可以杜絕。」質疑恐怕會疊床架屋,但最終依藍白併案條文通過,虐童修法引發正反論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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