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厚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宣布將維持前主席柯文哲設立的「兩年條款」,現任8名不分區立委中,除剛遞補上任的劉書彬外,都將於明年1月31日請辭,由候補名單人選遞補,其中,排名不分區第15名的中配李貞秀能否遞補成焦點。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1)日表示,按照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或到職一年內,辦理放棄外國國籍。
劉世芳今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前受訪時表示,李貞秀可能會遞補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按照國籍法第20條第4款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任本條所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在就職或是到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劉世芳也說,因此根據國籍法20條,會提醒不管是立法院諸位同仁,依據相關規定,在一年內完成放棄其他外國國籍。
至於媒體詢問「中配要如何放棄國籍?」劉世芳指出,中配需要申請,因為中國有放棄國籍的申請程序,那就依照中國政府的規定。媒體又追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憲法上是個國家嗎?」劉世芳則說,另按照憲法增修條文,或歷屆總統講話部分都說得清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所以,站在中華民國政府立場上,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劉世芳也強調,如果這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效力文件,不管是海基、海協,或兩岸間往來,就是官方證明文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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