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重建條例三讀通過! 600億助災區重建.另附帶淹水補助

災後重建條例三讀通過! 600億助災區重建.另附帶淹水補助 | 華視新聞

林李翰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日前丹娜絲颱風襲台,加上西南氣流帶來的強降雨,為南部地區帶來重大災情,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通過「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

特別條例中規範,災區範圍含丹娜絲颱風災後及7月28日起連續數日,於台南市、高雄市、嘉義縣市、屏東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苗栗縣、花蓮縣及台東縣等縣市有因此致災之地區。

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列明10大項,包括「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以及「其他經各中央執行機關認定有復原重建必要的項目」。

而預算規模,從行政院送出的上限560億元,在立法院經朝野協商後提高為600億元,而地方政府所需經費,中央政府得覈實給予補助;中央政府補助地方執行機關經費,地方執行機關應依補助目的及項目支用,不得移作他用。

特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為自公布日施行至明年12月31日止,不過在災後重建復原項目如電力、通訊、水利等項目,施行至後年12月31日止。特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

另外,立院也通過附帶決議,針對因水災致住戶淹水救助,不受一門牌一戶計算,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除依「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發放救助外,依特別條例每戶發給新台幣2萬元;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每戶發給新台幣3萬元,行政院承諾遵守此附帶決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