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死刑釋憲案「有條件合憲」被外界質疑形同宣示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批評,現在的死刑根本是名存實亡,主張無期徒刑應該分3級,第一級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第二級40年後才可申請,第三級則維持現行25年規定,下週將在立法院進行審查,對此綠委認為要多聽取專家學者意見,法務部表示,已經提出修法草案,也加入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規定,目前還在行政院審查,至於是否分級還可以再討論。
法務部也朝同一方向自提版本,主張犯下殺人罪或殺人未遂罪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10年以上受刑人不得假釋。立委(國)吳宗憲說:「無期徒刑的下一步就是死刑,所以在我國25年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到死刑中間有一個非常大的空白,所以造成社會不滿而且不安。」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說:「那本部未來有關於無期徒刑,也加入了不得假釋的相關制度,只是說是否要分幾級不得假釋,這未來還可以進行相關的討論。」法務部版本目前送交行政院審查當中,而兩個版本的共通點「終身監禁」,在國際上並非先例。
美國許多州針對謀殺罪,都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規定,英國廢死後也將終身監禁視為一種嚴厲的刑罰,菲律賓、越南、印度和烏克蘭等國家,也通通比照辦理。
立委(民)陳培瑜說:「還是希望可以進行真的實質深入的討論,不管是透過公聽會啊,座談會,或是專家學者的意見。」台灣是否跟進,無期徒刑該分級還是有其他詳細規定,還有待朝野專家溝通討論,如何將社會防護網,縫得更加縝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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