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院會今(18)日討論通過國安法修法,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等公開鼓吹外國、大陸地區等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違者最高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不過國民黨質疑此修法恐限制言論自由,製造寒蟬效應。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則表示,僅增訂行政裁罰而非刑罰,且須符合「公開鼓吹、倡議」才會觸法。
為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對國家主權及安全之威脅,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其中國安法修正案包括增訂鼓吹戰爭言論的行政裁罰,草案明定,維護國安應及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實體空間及網際網路空間,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電磁紀錄或他法;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規定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這也引發國民黨立委質疑,國安法修法恐進一步的限制言論自由,製造更多的寒蟬效應。對此,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今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增訂「鼓吹戰爭言論」行政裁罰部分,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一項,「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考量言論自由問題,只予以行政裁罰,不涉及刑責,且要符合「公開鼓吹、倡議」,並非私下在家聊天、傳訊息給家人就要構人於罪。
至於何謂公開鼓吹或倡議?林明昕說,一般法規都有規範,各主管機關都有一定的先例可以參考判斷,不會說是完全新的、或大家認為會對言論自由造成很大的箝制,並不會如此。
行政院政務委員馬永成也表示,主要是針對公開、鼓吹、倡議,如果不是這些行為,就不在條文規範內。而若是「不公開」鼓吹戰爭,且涉及組織串連,則另外適用參與、發展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的規範。馬永成補充,鼓勵統一、或鼓吹攻打其他國家等言論也會受處罰,任何鼓吹武力或戰爭行為,都在法律禁止的範圍,不過不同範圍、不同樣態會有不同法律處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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