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收賄 一審判7年10月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收賄 一審判7年10月 | 華視新聞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收賄,去年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理,今日下午宣判,判陳怡君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被判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陳怡君與其公費助理即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於2018年底起利用3名親友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共計詐領384萬餘元,並將款項用於繳房租、買股票等私人用途。

而陳怡君、張惠霖涉嫌於2023年8月起至2025年2月,以顧問費名義收受建商胡偉良、高明義賄賂70萬多元,並利用議員職權先後向台北市政府要求加速辦理建案建照、行道樹移植等事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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