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一審遭重判17年,其中收賄部分法院認定,沈慶京透過7個人頭,捐給民眾黨的210萬政治獻金,和柯文哲有對價關係。而判決書記載,109年2月20日,沈慶京到市府會面柯文哲,認定兩人達成「默示對價合意」。不過委任律師鄭深元質疑,因為210萬政治獻金就被重判,不符比例原則!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26)說:「賴清德,我絕對不會投降,賴清德,我不會屈服的。」重重放下麥克風,一審遭重判17年,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情緒激動,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說:「用捐給民眾黨的210萬判我貪污,這根本就是政治辦案嘛。」
然而卻是這210萬,貪污部分柯文哲就被判13年,判決書記載點出,109年2月20日,時任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陪同沈慶京到市府和柯文哲會面,沈柯兩人單獨會談1小時,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離開,法院認定兩人已默示對價合意,一個多月後沈慶京和朱亞虎,透過7名員工捐210萬,到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被法院認定就是對價關係。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說:「這樣子的行賄比例,我連畫一個圓餅圖,要把它標示出來,我都標不出這個字,這樣子完全不符合所謂的對價性。」
非當事律師孫瑜繁說:「(法院審酌)包含被告主觀上的想法,職務的內容,以及時空上的密接性來做判斷,柯文哲不能單純以收賄金額很小,來當做脫罪的理由。」
根據判決書柯文哲牽涉金額高,其中侵案的部分政治獻金,包括謝國樑母親等3人捐贈600萬,肖像權授權費1500萬,木可薪水124萬,及競選期間小物募款演唱會,和採風公司300萬政治獻金共6734萬元,先前捲入SOGO經營權案的立委陳超明,協助太流公司創辦人李恒隆,辦公聽會邀請經濟部出席,事後李恒隆透過不知情公司,捐100萬到陳超明政治獻金專戶,被法院認定對價關係成立,判陳超明7年8個月,目前案件二審中,政治人物的政治獻金不論多或少,一分一毫都應該被外界放大檢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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