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蔘案陳衍敏被判十八年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去年(1996)四月八號爆發的周人參電玩弊案,公務人員涉案部份終於在今天第一波宣判。

  之前的兩波宣判主角都是電玩業者,下午則輪到公務員部分。合議庭利用同案少年隊官警涉案的審理空檔時間,進行宣判:七名被告中,三線二星的前台北市警局督察長陳衍敏,因為擔任松山分局長期間,長期包庇周人參旗下電玩店,定期收受賄賂,判處十八年有期徒刑,追繳所得一百一十萬元;前中正二副分局長練錫銘,行受賄,但深具悔意,處八年六月徒刑,追繳三十三萬元;前大同副分局長沈國棟收受賄賂處徒刑十五年,追繳所得一百九十萬元;前中正二刑事組長張德星、前內湖督察組長楊秋癸都因受賄分處十三及十年徒刑,追繳受賄所得;兩名基層員警葉建宏、劉政祺受賄,分處十二及十年六月徒刑,賄款追繳;案發後調任市警局專員的陳衍敏起訴後遭停職,獲知判決也不願表示意見。市警局方面則指出,陳衍敏目前還在停職狀態,一審判決不能據此將他免職。

  第一波公務員都被判處重刑,法院不無殺雞儆猴整頓員警風紀的用意。但起訴人數高達一百六十九人的周人參案,陸續還有更多涉案官警將進行宣判。是否同樣判處重刑?值得觀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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