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機犯黃樹剛被大陸判重刑

彭椿榮 金愛蓮 胡一虎 鍾建剛 報導  / 台北市

  五年前(1993年)劫機來台,去年(1997年)被遣送回大陸的劫機犯黃樹剛,今天被大陸法院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當初審理本案的台灣法官認為,對岸一罪兩罰,有違法理。而為了避免刺激在台服刑的劫機犯,新竹靖廬中心現在暫時封鎖這消息。

  民國八十二年四月,擔任河北鋼鐵公司賓館採購員的黃樹剛,夥同農民劉保才,劫持大陸南方航空班機到台灣。事發後,我方判他十年有期徒刑,在服刑三年九個月後,去年初假釋出獄,七月十六號經金門遣返回大陸。事隔一年,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後,做出重判。

  聽到這項宣判,當初審理本案的桃園地檢署法官、現任律師職務的林楷很不以為然。

  尤其,部份仍在台服刑的劫機犯,心情也受到影響。曾有自殺記錄的高軍等人,都向獄所表示,既然大陸一罪兩罰,乾脆早點遣送他們回大陸。

  另外,目前假釋出獄後送往新竹靖廬收留的劫機犯有黃樹剛的同夥劉保才等六人,目前這六人在靖廬受到良好的照顧,為了不刺激他們的情緒,有關黃樹剛被判重刑的消息暫時不讓他們知道,以免意外發生。(彭椿榮、金愛蓮、胡一虎、鍾建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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