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信合社案 起訴郭廷才求刑十三年

孫智德 報導  / 屏東縣

  喧騰一時的東港信合社非法挪用資金弊案,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以連續偽造有價證券、洗錢防治法,將立委郭廷才等十人起訴,檢方並具體求刑郭廷才、許淑卿有期徒刑十三年,郭廷才的兒子、法華理農公司負責人郭佳誠求刑五年。

  這件類似華隆人頭案的東信金融弊案,在七月財政部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金檢方式進駐,爆發東信異常提領的現象,也造成外界批評檢調在偵辦的步調上總是慢一拍,甚至有不敢動郭廷才的聯想。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東信弊案就是利用二十個人頭和多筆偽造定存單,交叉進行五鬼大搬運,非法挪用了二十三億元,資金流向郭廷才的戶頭。

  上午郭廷才在立法院現身,並表示沒有接到檢方的傳喚,檢方認為傳票依法送達住所,不必本人親收,郭廷才的說法是不敢面對司法的推托之詞。(孫智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