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均屬隱私 法律明文保障

黃家騰 王永秦  / 台北市

  其實現在大家在報章雜誌,電視節目上,聽到看到的資訊相當多。到底公佈了什麼樣的資料,將構成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呢?我們要從具體的法律層面來告訴您。提醒您小心,別觸法了。

  如果你是喜歡用綽號稱呼朋友的人,你要小心了,你可能已經侵犯了他的隱私權。律師表示,個人的隱私權在法律上有相當寬的解釋。舉凡是沒有經過對方同意,就私自拍下個人的相片,偷偷錄下的對話錄音,還是個人的姓名電話資料,或者是一個人的病歷還有身理狀況。只要是懷有特殊的目的把資料散播出去,都是侵犯隱私權。

  律師建議要散播任何資訊,要經過他人同意,不然吃上官司後悔莫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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