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純 姜竹祥 報導 / 台北市
要讓地下融資有法可管,經濟部提出了融資公司法草案,只要有五億的資本額,就可以合法成立融資公司,讓亟需用錢的民眾,在除了銀行之外,還有另一個借錢的管道,而許多租賃公司或是外商對於這塊一年有二兆商機的市場,很有興趣。
又是潑糞、又是潑漆,牆上還寫滿了各種恐嚇字眼,甚至還有人被抓去動用私刑,地下錢莊討債手法逼得很多人走上絕路,下場這麼淒慘,卻還是得借,就是因為借貸無門,要管理錢莊所引發的社會問題。經濟部就研擬了融資公司法,只要有五億的資本額,就可以成立合法融資公司,而且放款利率最高可收30%、營業稅比照銀行2%,不過,如果有非法討債狀況最高要罰一百萬。但是,資本額要五億,門檻這麼高,真的能夠吸引業者轉型嗎?
商業司表示,一些租賃公司像是中租迪和、裕融、福灣等,以及在國外有從事融資業務的AIG、奇異等國際集團,對於這塊一年有兩兆商機的市場都很有興趣。未來跟銀行借不到錢的人,又多了一條管道,希望藉此能讓一般的地下錢莊,慢慢消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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