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純 姜竹祥 報導 / 台北市
對於財力雄厚的業者來說,融資公司法規範的五億門檻也許不算什麼,但對於經濟部最想納入管理的地下錢莊,業者卻認為法令太不實際,而且利率也太低,也因此,想要藉由法令讓地下金融檯面化,恐怕有點困難不過。
錢莊業者就表示,資本額門檻太高,而且30%的放款利率也太低了,根本沒賺頭。融資公司法門檻太高,很難達成,而如果跟錢莊借一萬元,十天利息就要1500-2000元,一個月利率至少超過45%,30%的利率上限根本不夠看。而銀行業者表示,法案規定太寬鬆,對銀行太不公平,另外,警方也說,就算真的可以合法化,地下錢莊也不會就此消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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