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彥豪 葉子杰 吳玉勛 報導 / 台北市
為了預防性侵害假釋犯繼續犯案,法務部有新構想,在性侵害假釋犯手上,戴著電子監控器,只要離開一百公尺監控範圍,中央監控伺服器就會發出警報,警方會派人將假釋犯帶回偵訊,不過這樣的監控方式涉及人權問題,法務部還要進一步考量可行性。
這個看似手錶的黑手環,比一般運動型手錶大一些,只要戴上它,就不能離開監控器一百公尺,否則監控器就會發出警戒聲響。說穿了,這個手環就是電子監控手銬,只要遭到破壞,或者是性侵假釋犯離開住家一百公尺,監控主機就會把訊息傳到中央監控室,監控的電腦螢幕就會由綠轉紅,並且發出聲響,監控人就會報警抓人。
這個手環在美國與澳洲行之有年,用來監控恐怖份子以及性侵害假釋犯,法務部打算引進三百套,只是,這樣的監控方式是否涉及人權問題,恐怕還有一番爭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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