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佐證 證明陳義雄畏罪自殺

多項佐證 證明陳義雄畏罪自殺 | 華視新聞

陳美喬 李中恩 王美雅 報導  / 台北市

  319槍擊案,在經過一年五個月的偵查,今天最高檢查署宣告偵查終結,以殺人未遂的罪名將唯一的兇嫌陳義雄列為被告。由於他已經死亡,予以不起訴處分。

  八月四號刑事局已經將這些厚達兩千多頁的槍擊案專案報告移送到台南地檢署,而在今天最高檢察署更宣布結案,專案小組認定陳義雄畏罪自殺,沒有共犯。但為了撇清外界疑慮,才會一拖再拖,如今人證物證都已經相當充分。

  外界疑點:自導自演,朱朝亮還原真相就是從當天遊行車隊現場開始,每一個時間點都有照片為證,因為遊行沒有中斷,加上奇美醫院的急救的確屬實,現場還有十多名目擊民眾,電話通聯以及資金往來沒有異常,鑑識報告一槍二彈、獨自一人犯下。疑點二、死無對證:檢警提供遺書內容和日記,對政局不滿有動機、有人看到他出現熱區、透過姐夫向唐手藝買槍,不可能動手腳,加上南部事實上專案小組有許多都是藍軍背景,而查到陳義雄涉案卻以自殺收場,他們說要不是自己親手辦案,也不相信。

  如今確定結案,是對社會一個交代,也是對歷史負責。而檢警方面也把三一九專案資料全部公開在網路上,您可以看到,這都是以詳述的認定陳義雄就是兇手的犯罪證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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