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蒐證拍照 徵信業者判五個月

外遇蒐證拍照 徵信業者判五個月 | 華視新聞

莊明憲 報導  / 新竹市

  如果徵信業者想靠著偷拍來抓外遇的話,小心吃上官司了,新竹地方法院審理一件外遇案件,結果受雇拍照的徵信業者背叛五個月有期徒刑。

  就是位於這家的新竹徵信社,在民國90年接受一名婦女委託要調查他的丈夫有沒有外遇,而徵信社的員工展開跟監,到她的丈夫跟別的女人到了汽車賓館,竟然強迫對方全裸拍照,業者因為觸犯的刑法304條強制罪,也就是以強暴脅迫的方法,妨礙他人行使權利,判刑有期徒刑五個月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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