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證案一審 吳淑珍判刑1年

葉子杰 蘇瑋婷  / 台北市

  總是一派優雅的陳敏薰,每次出庭幾乎是笑容可掬,但九月一號這一天,要是聽到法院這樣的審判,應該笑不出來了。法官認為,陳敏薰不坦承,態度又不好,對於到底有沒有拿一千萬向陳水扁夫婦買官,矢口否認涉及偽證,於是遭法院判刑一年六個月。

  至於吳淑珍審理期間認罪,符合自白要件,但教唆偽證,判刑一年;陳致中、陳幸妤和趙建銘也坦承認罪,判六個月。但唯一涉案的非扁家人陳敏薰,堅持自己是清白的,從頭到尾不認罪,卻是這起偽證案被判的最重的人。拿名譽賭前途,陳敏薰顯然打輸了這場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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