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公司再騷擾第3人 重罰千萬

 / 台北市

  擔心討債公司找上門嗎?經濟部訂出了債務催收公司管理條例,如果涉及暴力討債,連騷擾都不行,違者最重可罰五年,或是罰金最重高達一千萬元。

  就算欠了錢,也不用狼狽的被毒打一頓,還被推下海,好不容易才撿回一條命的林先生,對於擁有強大火力的討債公司,也只能說算了。這位太太更倒楣,自己明明沒欠錢,但從門口到地上全是紅油漆,原來只是鄰居欠錢沒還,結果找錯了人。

  經濟部現在訂出了債務公司的催收管理條例,恐嚇毀損,或是波及到不相關的第三人,小心直接牢裡蹲。法案如果在這個會期立法院通過的話,最快六月就會上路實施,而且討債公司要和黑道劃清界線,像這種囂張的討債人員,沒有經過認可通通不准聘用,所以說,討債有理,但如果討得沒道理,罰錢又坐牢,真的沒人可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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