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遭地院駁回檢方質疑預設立場

 / 屏東縣

  檢方和專案小組在端午節也沒休息,陸續傳喚越南新娘證人搜集更多證據,而高雄地院,駁回聲押李泰安的裁定書上面,把日期二十七日寫成二十六日,讓外界懷疑早有預設立場,院方則表示純粹是「認知不同」,否認有預設立場。

  為了星期五更審作準備,專案小組在端午節這天仍沒有休息,再次傳喚陳氏紅琛的越南好友來作證,詢問包含當天搭乘三一七出軌列車的乘客重建,目的就是想要補強李泰安不在現場的證據,連放假日也要拼。

  屏東地院為了星期五的聲押庭,這次派出楊清安、陳松檀和蘇碧珠三位法官,將對李泰安聲押遭駁回更審的案件作出判決。而高雄地檢署,針對當時高雄地院以沒有管轄權為由駁回聲押,也打算提出抗告,認為院方似乎有預設立場,在二十六日這天,就把27號駁回聲押的理由先寫好,不過院方予以否認。
 
  檢方重新燃起鬥志,忙著提抗告,也忙著找證據,就看星期五第二次的鬥法對決!(記者黃佳萍 榮昊北 徐嘉瑜 翁乾晃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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