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一罪一罰 連續行搶判168年

 / 台中市

  搶超商小心要吃上百年的牢飯,超商搶案實在太頻繁,有些嫌犯很兇殘,搶錢還拿刀砍人。七月一日起刑法修正案實施,每搶一件就要判一次,台中一名毒販持刀連搶了二十四家超商,算一算,他要坐牢一百六十八8年。

  超商的監視器畫面拍到,嫌犯頭戴安全帽,拿著西瓜刀,直接壓住店員的脖子,要他把錢交出來,但是這樣的囂張的行徑,大概只能判刑七年,不過今年七月一日起,連續搶劫一罪一罰,搶超商的罪行可不輕。被搶的超商店員說,有的嫌犯行為兇殘,背判重罪也是應該的。台中市一名黃姓嫌犯,假釋出獄後又因為毒癮發作,連搶二十四家超商,一罪一罰的情況下,至少要判刑一百六十八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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