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十四日曾經獨家報導,德國駐台辦事處,處長家的愛貓,慘遭虐殺,警方一直找不到兇手,處長夫人決定親自緝兇,不過他調閱了所有保全的監視器,還是找不到,在他家門口丟棄貓屍體的兇手,這位處長夫人感嘆,國內保育動物法不夠健全,他說這種事,在德國幾乎不可能發生。
距離大門不到五公尺的路旁,薄德太太在這裡發現愛貓tiger的屍體,儘管全天候監視器就在上方,卻什麼也沒拍到。我不能指控任何人,因為我沒有證據。找警察卻抓不到犯人,薄德太太自己調閱監視器錄影帶抓兇手,依舊找不證據,站在tiger的墓園上頭,薄德太太依舊不敢相信在台灣會發生這種事。tiger的媽媽Charity靜靜的臥在圍牆上,不知道他才三個月大的小貓已經被人殺害,照片上頭小貓的兩隻前腳被人用利刃一起切下,更可悲的是,如此殘忍的兇手,國內的動物保護法,最高卻只能罰五萬元,讓薄德太太不可置信。
薄德太太說,希望這個事件,能夠推動台灣的保育動物法,走向真正保育動物的方向。(記者李慧芝、魏台復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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