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玉蘭花貧婦 煩憂百萬賠償

 / 新北市

兩棟公寓被燒毀,住戶要向豆花攤,和這名婦人求償上百萬元!但這名陳姓婦人自己頭手都都被燒傷,平時靠賣玉蘭花,撫養兩個小孩,為了一碗三十塊錢的粉圓,被求償百萬元,婦人說,她不是故意的,這麼龐大的用,怎麼賠?

臉部包裹著紗布,只露出眼睛,眼睛還塗著藥膏,就連掉眼淚都看不出來。現在最痛的,不是被燒傷的臉,而是面對即將而來的賠償問題,陳姓婦人管不了自己的醫藥費,他更頭痛的,是受災戶的求償金。四十多歲的陳姓婦人,先生已經過世,平常靠著賣玉蘭花扶養兩名孩子,大女兒已經念大學,看到媽媽為了買粉圓被燒成這樣,還要賠償,忍不住幫媽媽抱屈。其實,他說得一點也沒錯,騎車到路邊攤買東西,通常不會熄火,大家都想只是拿個東西就走,誰會注意到瓦斯桶就在旁邊,豆花攤老闆難道都沒責任嗎?一個攤子被燒掉,一個臉被毀容,現在都面臨公共危險罪的刑責,還有上百萬的求償金額。再看一次這個被燒焦的攤子,這真的不只是他們會碰到的問題,下回到路邊攤買東西,先看看瓦斯桶在哪裡。(記者尤淑嬿、戴登本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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